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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济宁讯 近日,市社保中心对《济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检查评估评分标准》进行了修订。
新修订的《评分标准》共80项,包括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五部分内容。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主要增加了机构(岗位)设置的相关内容,授权管理、人员管理的内容也有更新。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主要增加了规范经办的标准,同时对待遇支付时进行数据比对做了要求。在基金财务控制方面,对社银直连、银行U盾管理、待遇支付不成功业务回退、合作银行管理中的标准进行了细化。在信息系统控制方面,对系统信息管理、权限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增加了相关评价标准。在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方面,对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内控实务、风险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调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评分标准》,规范检查评估行为,是有效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的重要措施,将会促进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健全内控机制,提高防控能力,维护基金安全。(侯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