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来人员社保 外来务工险是什么?

2023-04-24 15:46:33

上海市外来人员社保

政策依据: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办法》第三条“无单位的外来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市社区内有合法居住场所、合法务工经营场所,自主从事务工、经商活动的外来人员。

上海市外来人员社保的登记

(一)用人单位应当自《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持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到下列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1、中央和部队在沪企业(单位)、特大型企业、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市外地劳动力就业管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2、区县属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外省市在沪单位、部分委托区县管理的市属企业(单位),到生产经营所在地区县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办理登记手续。

3、经批准进沪的外地施工企业到市建委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该社会保险新模式被称作“宁波模式”由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面向全国推广,它的特点是“个人不缴费,企业少缴费”。个人不用缴费,就可享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大病医疗五大保险。2008年1月,宁波独创的外来工“社保套餐”开始实施,广大务工人员成为这项重大政策的直接受益者。企业少缴费,让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提高竞争力,更让企业在新的经济环境中焕发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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