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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案相关的名誉权等案件仍在发酵。南都记者获悉,4月17日,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江歌母亲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一案,以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此前,有多起相关名誉纠纷已作出判决。
江秋莲。
据法院披露,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某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某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应予数罪并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自诉人江某莲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人林某参加了庭审及宣判。
南都此前报道了多起中国留学生江歌日本被害案相关的名誉纠纷判决结果。2021年,24岁的安徽女医学生张某宁因制作、传播侮辱江歌案相关当事人的漫画,被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判刑一年。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查明,2016年11月3日,被告人张某宁为发泄个人情绪,画出侮辱、讽刺江秋莲及其女儿的漫画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南都此前曾报道,网民谭某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歌的母亲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江秋莲告诉南都记者,在谭某在网上发布侮辱性质的言论后,其曾私信对方要求删除道歉,遭到拒绝。2020年10月27日,上海二中院判决,被告人谭某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20年12月1日,江秋莲曾通过个人公号发布文章《最后一次警告网络侵权者》,要求个别网民“停止对我母女的一切伤害行为。”
江秋莲曾告诉南都记者,对故意侵害女儿和她名誉权的网民,她不会放弃追责。
来源|南方都市报(记者 梁子珊)、N视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