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制度改了几次 高考改革的背景是什么?

2022-11-03 15:27:16

截止至2019年有五次高考改革,具体如下:

1、2000-2001年:实行“3+小综合”模式。

在原来全国统一高考实行的“3+2”模式(1994年-1999年实行)基础上,2000年,江苏高考变成“3+小综合”。“3”指所有考生都要考语文、数学、英语,“小综合”指文科生考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生考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1张试卷。文理分科仍然实行。

2、2002年:“3+大综合”模式。

“3+大综合”模式在江苏只实行了1年,除了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外,所谓“大综合”,考生要做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6科的大综合试卷。

3、2003-2007年:“3+1+1”模式。

这个模式在保留语文、数学、英语3门必考科目的前提下,另外2门由考生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课中自由选择,其中的“1”是报考高校指定的选考科目,另一个“1”,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选。这样的模式打破了文理分科,学生可以跨文理课界限选择考试科目。

4、2008-2018年:“3+学业考+综合素质评价”。

2005年秋季开始的这套高考模式,“3”指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语文、数学有附加题,“学业水平测试”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

其中必选测试科目2门(物理、历史),必修测试科目5门,成绩实行等级计分,“综合素质评价”包括普通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

5、2019年采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根据时间安排,江苏省自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改革背景: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改革方案:

总分升为750分,采用“3+1+2”模式

新的高考模式中,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组成部分,其成绩纳入统高考总分。

合格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1月份,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7门中选择;学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可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述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每年1次,安排在6月份,与统一高考科目同期进行,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选择性考试成绩以分数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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