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没有灭绝的野生动物:藏羚羊、田鼠、青蛙、鹭鸶、麻雀、燕子、秧鸡、黄鼠狼、蛇等。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大熊猫、白鳍豚、苏门答腊虎、小嘴狐猴、斯比克斯鹦鹉、褐马鸡、指猴、菲律宾鹰、北极熊、风信子金刚鹦鹉、伊比利亚山猫、墨西哥蝾螈、懒猴等。
我们熟知的动物有鸡、鸭、牛、羊等,通常来说他们都是被圈养的,属于家禽类。生活在野外的就叫野生动物,那么野生动物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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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大概有150万种动物,由于环境原因和人为捕猎导致76科300余种动物濒临灭绝,还有很多甚至已经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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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可观,暂时没有灭绝的危险的野生动物:藏羚羊,田鼠,青蛙,鹭鸶,麻雀,燕子,秧鸡,黄鼠狼,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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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大熊猫,白鳍豚,苏门答腊虎,小嘴狐猴,兰.坎皮海龟,微型猪,斯比克斯鹦鹉,褐马鸡,指猴,菲律宾鹰,北极熊,风信子金刚鹦鹉,伊比利亚山猫,墨西哥蝾螈,懒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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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灭绝的野生动物:渡渡鸟,蓝马羚,马里恩象龟,大海雀,欧洲野马,斑驴,白臀叶猴,旅鸽,大海雀,佛罗里达猴,卡罗莱那鹦鹉,中国犀牛,高加索野牛,巴厘虎,红鸭,普氏野马,袋狼,冠麻鸭,爪哇虎,袋狮、双门齿兽等。
相关法规
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是造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乱捕滥猎的野生动物销往餐馆酒店,用于制作菜肴、食品后经营牟利,不仅对野生动物种群造成严重破坏,败坏了社会风气,并且由于许多野生动物常常携带各种疫源疫病,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还成为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对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一些地方的立法也规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黑龙江、河北、福建、广西、河南等地方法规,都有类似的规定,如宾馆、饭店、酒楼、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点等,不得使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名称或者别称制作菜谱招徕顾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本法条是对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的生产、经营行为,以及为食用目的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作出的禁止性规定。)从法律层面严厉打击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
2020年1月24日,另有14位院士及5位业内专家联名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而在市场方面,相关监管部门和销售平台对野生动物的售卖监管也进一步做出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