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和韩非子是一个人。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又称韩非子,战国末期韩国新郑(今属河南)人。中国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法家学派代表人物。
韩非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于一身,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后世留下了大量言论及著作。其学说一直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主要成就
韩非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韩非认为这是“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便退而著书,写出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著作。在这些文章中,韩非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持历史进化的观点,认为时代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如果不从当今的实际出发,而一味地美古代先王,去法古代,“非愚则证”(《显学》),既然时代变了,治国的措施也应随之改革,因而他主张“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他认为,上古竞于道,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五蠹》),在“当今争于气力”的时代,决不能以宽之政,治急世之民”(《五蠹》,只有实行系列有利于建立和巩固新兴对建度井促成大统的政策,才是顺乎历史海流,韩非的这种具有发展进化的历史现,是他主张实行法治的理论落和思想武器,它在当时用来论证新兴的射建和完成大统一是历史发服的必然趋势,无是有进步意义的韩非的政治理想是希建立一个统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他面对战国末年新旧势力激烈斗争和请候割的局面,总结了“之亡,周之卑,皆从诸候之博大也(《爱臣》)的历史教词,主张建立続一的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在他的著作中,出现像“新圣”、“严天子”“王资”、“帝王之资”“兼天下”之变的词句就反映了他的这种恶望;而他在《扬权》篇中更明确地指出这种统一的君主集权要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以统一代替分裂,以集权代替割据,这在当时无疑是进步的,不过韩非所主张的君主集权是集一切权力于君主一人,君主可以定法出令,独操生系之柄,这实际上是绝对的君主集权统治,为了使君主的神圣权力不受侵犯,韩非主张尊君卑臣,并提出要“强公室,杜私门”(《内储说下》),主张对那些私门势力和好比恶虎一样的权臣,要散其党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主道》),予以坚决钟除和镇压,韩非的这一主张虽然在当时对于打击那些“亏法以利私,耗国以便家”《孤愤》)的擅权重臣有进步作用,但他把君权绝对化并认为君臣利害必然相反这不仅会加深君臣的矛盾,而且在认识上也是偏颇的,片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