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球比赛规则
规则规定依次使球通过球门,撞击终点柱,完成比赛。比赛时,两队各5个球,一方红球,一方白球,从1号到10号交替击红、白球。队员每人1球,称为“自球”,球号和队员号一致,也就是击球员在开球区首次击球过一门时的序号,其余的球为他球。如果击球员成功将球击过一门,称为通过第一门,该球员可再次击球,过二门、三门同样如此。此外,如果球成功通过第三门后撞柱,与该球号对应的队员结束比赛。
在击球时,如果自球触及他球,称为撞击。如果自球和被撞他球停在比赛线内,击球员需用脚踩住自球,并将他球与自球贴靠,然后,用球槌击打自球,利用冲击力把他球震出,称为闪击。无论是成功击球过门还是闪击,击球员都得到一次续击权。
每球按顺序每通过一个球门获得1分,撞柱获得2分,完成一场比赛该号队员共得5分。以比赛结束时每队队员所得分值相加来判定胜负,总得分多者为胜。
门球运动是一项两队10名队员进行比赛、每名队员各有自球、独立击球又相互合作的体育运动。
发展历史
门球运动始于法国,当时称为槌球(Croquet),传到英国以后大为风行,1947年12月,传入日本北海道,经过铃木和伸的改良和精简(如每队由六至八人改为五人,球门也由六个精简为三个;场地规格由长二十公尺宽十五公尺,最大为长二十五公尺,宽二十公尺,而成为风靡日本的门球运动(GateBall)。当初引进门球运动的铃木和伸,原只希望用这种轻柔的运动来教导小孩子,使日本从战败后的黑暗时代挽回光明的希望。想不到活动一推出,就受到许多人的赞许和喜爱,所以后来又以女子高中学生及公务员为推广、奖励的对象,结果同样受到欢迎尤其是从未有机会享受运动乐趣的老年人,在参加过之后,更是爱不释手,乐此不疲。据保守的估计,迄今日本已拥有七百万的门球人口,这种运动之受人喜爱就可见一斑了。并且中国也开展了小学生门球比赛,在武进、南京、连云港、昆山等多个地区发展,当地体育局定期举行市级少儿门球大赛,进而是省级,最后进入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