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火灾延续时间是在消防管理中,为了确定消防设施以及消防灭火用水的计算,而在总结多数火灾发生耗时的基础上,假定的一个时间。
2、 一般的场所,火灾延续时间是定为3小时,化工品场所火灾延续时间为4小时,其为针对消火栓灭火用水,计算所得时间。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假定的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
扑救火灾原则
扑救A类火灾可选择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
扑救B类火灾可选择泡沫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只限于扑灭非极性溶剂)、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
扑救C类火灾可选用干粉、水、七氟丙烷灭火剂。
扑救D类火灾可选择粉状石墨灭火器、专用干粉灭火器,也可用干砂或铸铁屑末代替。
扑救E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带电火灾包括家用电器、电子元件、电气设备(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等)以及电线电缆等燃烧时仍带电的火灾,而顶挂、壁挂的日常照明灯具及起火后可自行切断电源的设备所发生的火灾则不应列入带电火灾范围。
扑救F类火灾可选择干粉灭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