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不包括《清史》。二十四史,以本纪、列传、表、志等形式,纵横交错,脉络贯通,记载了各个朝代的历史概貌。二十四史,具体如下:《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朝梁·沈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
二十四史创作背景
三国时期社会上已有“ 三史”之称。“三史”通常是指《 史记》、《 汉书》和东汉 刘珍等写的《东观汉记》。《 后汉书》出现后,取代了《东观汉记》,列为“三史”之一。“三史”加上《 三国志》,称为“ 前四史”。
历史上还有“ 十史”之称,它是记载 三国、 晋朝、南朝宋、南朝齐、南朝梁、南朝陈、 北魏、 北齐、 北周、 隋朝十个王朝的史书的合称。后来又出现了“十三代史”。“十三代史”包括了《 史记》、《 汉书》、《 后汉书》和“十史”。
到了宋代,在“ 十三史”的基础上,加入《南史》、《北史》、《 新唐书》、《新五代史》,形成了“ 十七史”。
明代又增以《 宋史》、《辽史》、《 金史》、《 元史》,合称“二十一史”。
清朝乾隆初年,刊行《 明史》,加先前各史,总名“二十二史”。后来又增加了《 旧唐书》,成为“二十三史”。后来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的《旧五代史》也被列入正史,经 乾隆皇帝 钦定,合称“钦定二十四史”。乾隆四年至四十九年武英殿刻印的《钦定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正史最完整的一次大规模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