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我们生活的保障,因为它不仅能给我们提供医保等医疗上的扶持,同时它还关系到我们的养老金。那么为什么有人说社保千万不要自己去交呢对此,请往下看。
为什么社保千万不要自己去交
社保千万不要自己去交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自己缴纳社保的话,我们就缺乏了企业交的那一部分,所以从本质上说,我们年老收的钱就比较少。第二是自己缴纳社保这一块是限制死的,也就是说无论你月收入多少,但最终缴纳社保的时候,你的缴费也只是最高档20%的水平,所以这就显得很鸡肋。
当然,当我们离开企业,此时缴纳的社保就变成了灵活就业社保,这个社保其实是不全面的。例如五险中的工伤险、失业险在灵活就业保险中是没有的,它只有养老保险和医保这一块的东西,所以这是一个不全面的保险。当然,最重要的是我们之前所缴纳的社保,其实企业是帮我们负担了一部分,而现在自己全额缴纳的话,获得权益和之前没有区别,但缴款更多了。
对此,这就是社保千万不要自己去交的主要原因。
提前退休工种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把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劳动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
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该《通知》还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