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对象有:
1、 反映环境质量变化的各种自然因素或环境质量状况如地表水、地下水、大气、水体、大气、噪声、土壤、作物、水产品、 畜产品、放射性物质、电磁波、地面下沉、土壤盐碱化、沙漠化、 森林植被、自然保护区等。
2、对人类活动与环境有影响的各种人为因素或污染源如废气、废水、废渣,还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医院、城市第三产业、污水灌溉污染源等。
3、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各种成分如氨、硫化物等。
目的
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归纳为:
1.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
2.根据污染分布情况,追踪寻找污染源,为实现监督管理、控制污染提供依据;
3.收集本底数据,积累长期监测资料,为研究环境容量、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
4.为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环境,合理使用自然资源,制订环境法规、标准、规划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