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有哪些 麻醉的范围是什么?

2022-08-19 11:37:30

1、新精神活性物质分别是合成大麻素类、卡西酮类、植物类和苯乙胺类。大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的物质。

2、《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根据中国禁毒网权威发布, 毒品分为传统毒品、 合成毒品、 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范围

主要包括临床麻醉工作、重症监护、急救复苏及疼痛治疗:

①临床麻醉。涉及麻醉前后围手术期的一切处理。麻醉前准备工作如了解病情,结合手术选择最适当的麻醉和药物。为了减少病人术前的精神紧张,保证麻醉和手术顺利进行,可适当给予镇静药、镇痛药、抗胆碱药等麻醉前用药。麻醉前要禁食、以防麻醉、手术时发生呕吐、误吸等合并症。病人接到手术室后,按照操作要求施行麻醉。麻醉、手术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人的变化,进行必要的处理。麻醉后将病人安全运返病室或麻醉恢复室,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直到病人恢复正常生理功能。麻醉时和麻醉后作好麻醉记录。对于特殊问题,应组织讨论以总结经验教训。

②重症监护。危重症病人或麻醉手术过程中发生严重并发症的病人,如发生循环、呼吸、神经、肝、肾、代谢等方面的功能严重紊乱者,可以集中在集中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重症监护单位,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护人员进行周密和精良的监测治疗,麻醉专业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参与休克救治和呼吸疗法等。

③急救复苏。手术麻醉过程中会突然发生心搏呼吸停止,在急诊室和病室等场合由于各种原因也可能发生的循环、呼吸功能衰竭,需要立即进行心、肺(如疾病、创伤、溺水、触电、交通事故等)复苏,这时都需要麻醉工作者利用他们平时熟悉掌握的复苏术参与抢救。

④疼痛治疗。对于各种急慢性疼痛(如创伤后疼痛、腰腿痛、神经痛、肿瘤疼痛、中枢性疼痛),麻醉医师可以利用他们所熟悉掌握的各种止痛方法,在门诊或病室对病人进行疼痛治疗。总之麻醉工作的范围已日益扩大,麻醉场所已迈出手术室,麻醉技术在整个医院及社会上都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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