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纪兰因提出“男女同工同酬”和推动男女平等,而名扬海内外。她带领西沟妇女所取得的成果,在新中国农村发展史上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申纪兰(1929年12月29日至2020年6月28日),女,汉族,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中共党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第一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山西省平顺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
上世纪50年代,在山西农村带领妇女劳动的申纪兰因提出“男女同工同酬”和推动男女平等,而名扬海内外。1951年12月10日,山西省西沟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申纪兰当选为副社长。她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动员、带领社里的妇女,走出院门和男人一样下田劳动。当时,受封建传统习惯影响,在太行山区还流行着“好男走到县,好女不出院”的古训。要使妇女离开“三台”(锅台、炕台和碾台),走出“院门”,确实不易。
申纪兰四处走访,终于动员社里22个妇女下田参加了集体生产劳动。当时,按照社里的规定,男人下田一天记10分工,妇女下田一天记5分工,挫伤了妇女们的积极性。于是,申纪兰就带领西沟妇女在太行山上,和男人们展开了一场“劳动竞赛”活动,并争取到了“男女干一样的活,应记一样的工分”的要求。当时,申纪兰并没有意识到,她带领西沟妇女所取得的成果,在新中国农村发展史上具有很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1954年9月,申纪兰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她提出的《男女同工同酬》倡议,被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人物生平
1929年12月生于山西省平顺县龙溪镇杨威村的一个农民家庭,1953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平顺县西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副社长、西沟金星经济合作社社长、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平顺县委副书记,山西省妇联主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51年12月,西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申纪兰同志被选为副社长。她发动西沟妇女参加农业生产,争取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提高了妇女的社会地位。1953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长篇通讯《“劳动就是解放,斗争才有地位”——李顺达农林畜牧生产合作社妇女争取同工同酬的经过》,申纪兰的事迹在全国引起热烈反响,男女同工同酬作为重要的政治命题得到广泛关注,并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1954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男女同工同酬正式写入宪法。
1953年4月,申纪兰同志当选全国妇联第二届执委会委员,参加了中国妇女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53年6月,作为中国妇女代表团成员,赴丹麦参加了争取妇女权利及世界和平世界妇女大会。1958年12月,赴北京参加全国妇女建设社会主义积极分子代表大会。是中国妇女第二、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二、第三届全国妇联执委会委员。
1954年,申纪兰同志当选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25岁第一次当选至今,她是唯一一位连任十三届的全国人大代表。
1971年,申纪兰同志任平顺县委副书记、晋东南地区妇联委员。1973年至1983年,任山西省妇联主任。1984年至2017年,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几十年来,她始终坚持“不领工资、不转户口、不定级别、不坐专车、不要住房、不脱离农村”。
改革开放后,申纪兰同志与时俱进,带领山区群众勇闯市场经济,探索农村改革发展新路,农林牧副一起抓,治山治沟、兴企办厂,为老区发展呕心沥血、殚精竭虑。
2020年6月28日凌晨1时31分在山西长治逝世,享年9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