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向就业研究生,就是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要签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单位。国家在相关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学生。所谓非定向就业,简单说就是还没有就业,你就是以你自己的身份到学校学习,你的就业方式就是用人单位和你自己互相选择,就是我们说的双选会。所以一般应届生都是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区别是什么?
所谓定向就业研究生,就是入学前就确定了工作单位,要签定向协议才能入学,毕业后回原单位。录取前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其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考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无派遣证及报到证)。
所谓非定向就业,简单说就是还没有就业,你就是以你自己的身份到学校学习,等到你毕业的时候,学校会发给你派遣证和报到证,来证明你是应届毕业生,你的就业方式就是用人单位和你自己互相选择,就是我们说的双选会。所以一般应届生都是非定向就业。
其实,选择“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很容易,应届毕业生考研就填报“非定向就业”就可以了,如果是在职考生考研,就填报“定向就业”。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非全日制考生原则上都是定向就业的考生,但是个别的应届毕业生也有可能是“定向就业”(这种例外较少)。 事实上,这样区分就可以把99%的考生容纳进去了。
国家在相关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非全日制研究生一般只招收定向就业的学生。所以参加非全日制管理类联考的同学就一定要注意这一点。定向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合同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这点也要非常注意。
如果是参加管理类联考的在职考生,其实也是属于定向就业的类别,在入学前需要和学校签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至于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相关的定向就业协议,学生和用人单位自主协商即可,学校在录取的时候也不再参与。其余的报考条件与其他考生相同,都需遵守学校招生政策。
现状
目前,有国防定向生和普通定向生。考生须在入学注册前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有关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定向就业招生以个人定向志愿为准,考生不再与定向单位联系,不再与定向单位签订协议,考生填报的定向志愿即视为愿意到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单位只与委托培养高校签订协议即可。定向志愿只能填涂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
大部分定向生可免交学杂费,并根据学习和表现情况享受定向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的,经定向单位同意也可以研究生。定向生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不超过六年(含见习期一年),服务期满后允许流动;拒绝去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工作的,须退还所得人全部奖学金,补交学杂费,并向学校缴纳部分增减费。如学生原定向单位或地区因情况变化不再需要,将由分配部门按非定向国家任务招生安排就业。
高校安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之前,应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用人需求协议书,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要求高校对定向就业招生的宣传工作做到详细、明确,对定向生的就业去向、奖学金设置、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有关要求应通过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