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些小伙伴由于上大学直接将户口迁入到大学所在地,但也有部分小伙伴是因为结婚生子将户口迁到了异地。如果说想要把户口迁回原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当事人并没有结婚,或者说已经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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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当事人的配偶户口在所在地,并且有对应的房子,此时想要迁户口的话是可以的。不过需要开出迁入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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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户口要迁回原地的话,首先需要村居委会以及户口的户主同意接收。当然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到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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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众多的小伙伴来说,在迁户口的时候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等。一般到了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对应的户籍科进行咨询,而小伙伴们所要求的材料以及是否可以迁回原地,以当地回复为准。
发展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8年版),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195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是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户口管理的业务,大体上有前提性业务、主体性业务、副属性业务三大部分:地名管理、行政区划管理(以上两项在中国由民政部门负责)、户口管辖区和户口责任区划分、住户门牌号码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前提性业务;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籍档案管理,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常住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主体性业务;人口迁移调控、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副属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