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消费券也被“羊毛党”盯上!开挂抢券、伪造消费、转卖套现

2020-05-15 13:42:15

众所周知,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生活造成了巨大影响,为了提振经济,各方使出浑身解数,前有商家打折让利促销,后有政府加码,发放消费券助力。

5月8日,商务部副部长王炳南就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初步统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有28个省市、170多个地市统筹地方政府和社会资金,累计发放190多亿元的消费券。这些“促消”措施取得明显效果,实现了聚焦人气、增强信心、提振消费的目标。

普通人抢到券就开始思考如何花更多的钱来用掉这个消费券,自己得了优惠,也为经济出了一份力。

但有些人却开始思考怎么用这个消费券实现0成本赚钱。

联合商家,无本套利

据新华视点报道,近日,一些微信群出现如此对话:“领到消费券的朋友,欢迎互助套现,我有店家收款码!”“有人帮忙给消费券套现吗?八折出!”

虽然一张券仅10元钱,且有的城市规定每人每次仅能领50元消费券,但还是有人琢磨着将这50元套现。

套取这10元消费券需找到合作商家,然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商家支付30元,加上10元消费券,商家实际收到40元,当场可返还35元到38元现金,剩余2元到5元作为商家收取的套现“手续费”。

据绍兴日报5月6日报道,绍兴两名个体户因违规使用消费券而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查,这两名个体户是一对姐妹,姐姐开了一家饭店,妹妹开了一家水果店,两家店均参加了此次消费券活动。

“我店里只能用购物券,来问的人多了,就动起了不该动的念头。”据开水果店的妹妹交代,自第一轮消费券发放以来,有不少市民在来水果店消费时询问,能不能使用餐饮消费券。由于徐某的水果店,无法核销餐饮消费券,因此她想到了开饭店的姐姐,便向其要来了收款码。之后通过记账的形式,双方进行对账分钱。

几轮消费券活动投放下来,徐某的水果店总共核销了价值34000元的餐饮消费券。与此同时,对于不愿进行实际消费的顾客,姐妹二人也愿意“帮忙”,按照购物券8.5折、餐饮劵8折的价格收购消费券。自4月8日起至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姐妹俩已陆续非法获利一万余元。

据《财经》,杭州市民蔡丽(化名)表示,有一次买菜花了60元,摊位老板很贴心地“提醒”她套现的招数——按总价80元、分两次结算,老板把多付的20元私下转账还给她。她非但不亏,还可以使用两张消费券,老板则通过这样的“温馨提示”笼络住顾客。

开挂抢券,二手平台倒卖

多地消费券使用说明明确规定“本券不可转让出售”,但除了通过商家“合作”变现消费券,一些“羊毛党”还将消费券以票面价值5折到6折的价格转卖给他人获利。

新华视点在某二手交易平台发现有大量转手消费券的信息,涉及山东、广东、安徽、江西、江苏等多地。单张消费券面值少则20元,多则200多元。有的发布者打包多种面值消费券以半价转卖,有的是单张半价出售。在一些贴吧网站也发现了买卖消费券的信息。在百度贴吧“新密吧”中,有人发布有关买卖消费券的帖子:“收消费券,刚收了个200元的,有的来。”

但是据搜索,已经很少能看见有人倒卖政府消费券。

  据悉,昆明的消费券比较好卖,因为额度比较大,100元的旅游券和50元的餐饮券,不设最低消费门槛,折现方便,优惠大约在5折到7折不等。

不过,大部分的城市消费券都是代金券的形式,比如佛山三水,“140减70”相当于五折,珠海横琴“200减80”相当于6折,优惠的幅度大,售价就比较高。

多位技术安全专家对新华视点表示,目前,“羊毛党”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可以实现囤券:有人写程序、开外挂抢券;有人通过虚拟IP地址或虚拟定位,绕开消费券领取的地域限制,在全国范围内组团抢。“所以往往是‘羊毛党’大量囤券,而普通市民一券难求。”

支付宝有关工作人员回应第三方支付平台是否存在技术漏洞时称,目前支付宝实名认证和风控能力可以确保用户真实性,可防范篡改定位信息或批量注册抢券。对商家违规和消费者伪造交易涉嫌违法的,将联合执法部门进行打击。

人民政协报评论:“消费券”:发好更要用好

4月27日,人民政协报发表题为《“消费券”:发好更要用好》的文章,称应对“薅”消费券羊毛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惩戒:

政府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券,本质上是通过“让利于民”,让市民百姓可以通过较为优惠的价格买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商家也借机扩大了销售,盘活消费市场,释放市场潜力,在整体上拉动整个社会经济走上正轨。作为刺激消费和经济的一种方式,消费券确实直接而有效,但是要想让其发挥自己应该发挥的作用,则政府不但要管发放,还要管使用才行。

首先,要考虑领取的便利性。各地在发放的消费券的领取方式上并不统一,有的是和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平台合作,发放电子消费券,有的则是通过自己的一些平台。但不管是什么渠道,一定要足够便利,能够尽可能让更多人有参与领取的机会。

其次,使用规则要明确。国内一些省市,在向居民发放消费券的时候,因为使用规则不明确,也走了一些弯路。比如有些领到消费券的消费者和商家“合谋”进行套现,消费券就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了百姓薅政府的“羊毛”。所以,一定要提前明确消费券的使用规则,堵住使用漏洞,对于违反规则的消费者和商家,进行必要的惩戒。

据新华视点,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张卫国说,消费券被“羊毛党”投机牟利,不仅破坏市场秩序,还会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甚至给地方政府、企业和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对于恶意‘薅羊毛’现象必须坚决打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相关平台要不断升级更有效的技术监测和风险防控手段。”

浙江靖霖(广州)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吕博雄说,“羊毛党”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可能构成诈骗罪。商家如果专门通过帮市民套现来获利,且数额较大的,同样可能涉嫌诈骗犯罪。

一些地方已关注到该现象。4月30日,郑州市商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使用社会消费券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套现消费券等违法信息。据郑州市商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郑州市已会同第三方平台,通过大数据手段监测异常交易,比如小店铺使用大数额消费券等,将及时跟进并处置。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说,应利用技术手段完善消费券发行制度设计,如可使用区块链技术监控交易过程,制定识别策略进行线上适时打标和拦截,提供信用绑定,设置营销活动和处罚流程。

此外,专家建议对套现行为实施处罚和取消合作单位资格,或不给予消费补贴资金。吕博雄认为,政府及其委托的支付机构应当加强大数据分析,加强对非正常交易记录的筛查,通过技术手段尽量避免以虚假交易套取消费券的行为。同时,应当加强对申领消费券的人员、实施消费券抵扣的商家的信用监管,使钻空子“薅羊毛”乃至违法犯罪的人付出相应的信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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